根據廖姓車主提供的畫面,今年1月4日下午3時許,1名男子經過台中市北區美德街,看到一台大型重機停在路邊,竟以身體推倒重機致車身撞到旁邊堆置的鐵桌。經廖姓車主提告,警方查出1名詹姓男子涉案,依毀損罪嫌送辦;詹男辯稱監視器畫面的人不是他,但法官根據體型、鞋款、臉部特徵,仍認定是詹男所為,今年6月依毀損罪將他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廖姓車主昨天在社群發文說,這次重機被同一個人出腳踹倒,上次提告對方,跑了法院,花了3萬5千元維修,結果對方只有罰錢沒有賠錢,周遭的人說這個人是慣犯,告了也沒用,警察也拿他沒辦法,「我打算搬家了!」

廖男無奈說,現在類似的人不知道多不多,但他還是希望以後有相關的法律可以控管,「如果我再提告,會不會下一次不是車被踹,是他拿刀子蹲我?我不敢賭」。

台中市警二分局表示,昨天上午10時許接獲報案後到場,隨即協助車主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釐清事發經過,畫面顯示一名男子於當日上午9時39分許行經現場時,疑似以腳踹倒停放於路旁的大型重型機車,造成機車明顯刮傷受損。

警方目前已掌握相關事證,雖車主暫不提毀損告訴。惟行為人未經他人許可,以腳踹方式造成他人交通工具畫刻留痕,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0條之規定,本分局依法通知到案裁罰。

第二分局呼籲,對於任意破壞他人財物之行為,警方均將積極蒐證、依法處理,以維護民眾財產安全及社會秩序。另提醒民眾,如發現交通工具或其他財物遭受毀損,應立即報警並保留相關事證,由警方協助釐清案情、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廖男的重機今年1月也遭詹男推倒。Threads/__xiao_yun_提供
廖男的重機今年1月也遭詹男推倒。Threads/__xiao_yun_提供
作者簡介

鮮明

曾先後任職3家平面媒體,跑過許多大大小小的社會新聞,擅長處理讀者投訴、爆料案件,挖掘網路熱門議題,樂於踢爆社會的不公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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