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Threads發文請大家注意大寮又發生飼主未牽繩狗咬人事件。7/6晚上再次發生未綁牽繩狗咬人,造成家人及狗狗受傷。這不是第一次,而是第三次了!兩年前其他飼主遇上,有報警紀錄,6月14日早上發生,有報警紀錄。7月6日晚上又再次發生,三次都是同一位飼主、同一隻狗,而且都沒有綁牽繩。跟對方溝通後都沒有結果,飼主始終認為不是自己的問題。7/6再次發生後,對方甚至還烙人回來想用打架解決,警察都來了,態度依舊囂張惡劣各種髒話謾罵,還表示:「動保法只是罰錢而已,我沒差啊。」
林園警分局表示,6日21時30分許接獲報案,稱高雄市大寮區81期重劃區滯洪池旁發生民眾糾紛,立即派遣忠義派出所員警到場處理。
警方初步了解,60歲吳姓男子當時攜犬隻散步,與50歲盧姓男子遛狗時相遇,雙方犬隻因互相挑釁發生打鬥,吳男於護狗過程中不慎跌倒,造成右手及腳部受傷,雙方並因此發生口角。
吳男另向警方表示,盧男於115年6月14日在同一地點遛狗時亦未替犬隻繫妥牽繩,當時犬隻發生打鬥,其於護狗過程中右手小指遭對方犬隻咬傷,事後持診斷證明書至派出所提出傷害告訴。
林園分局呼籲,民眾攜帶犬隻外出應依規定使用牽繩並妥善管理寵物,避免犬隻失控造成他人受傷或衍生糾紛,共同維護公共安全及友善飼養環境。
高雄市動保處表示,依據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2條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應使用鏈繩、箱籠或採取主管機關公告之適當防護措施。違者經勸導拒不改善,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收到通報紀錄後,將請警方協助提供行為人(飼主)資料並通知到案說明,後續將依本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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