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誠新集團曾是漁電共生的指標性企業,光是預計開發容量就占政府該項總目標的35%,還曾取得銀行團百億聯貸,又和「護國神山」台積電簽訂綠電合約,但隨著集團擴張過速,問題也一一浮現,且漁電共生近年來頻頻遭爆「有電無魚」,不少綠能業者用土地貸款、光電套利的橋段被戳破,也影響該集團營運。
去年就曾傳出誠新集團下游包商工程款遭到跳票一事,金額超過10億元,受害的幾乎都是中小企業包商,還成立自救會打算討公道,多次協商都選擇相信該集團,但被拖欠的仍不少,公司營運也出狀況,原本說好的福利、年終都跳票,薪資還延遲等等,工程師及員工只好另謀高就,內部運作幾乎停擺。
現在又傳出新舊負責人交接出問題,一堆爛帳沒法處理衍生糾紛,台南地檢接獲情資,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王宇承指揮台南市調處、南市警五分局偵辦,6月29日前往誠新公司14處據點搜索,7月1日第二波再搜索11處,傳喚、帶回鄭姓前負責人、重要幹部、集團人員、往來廠商、證人等共14人。
檢方訊問後認定陳姓、劉姓、鄭姓、邱姓及康姓及2名李姓被告,涉嫌利用誠新集團及旗下公司實質負責人或重要幹部身分,非法挪用集團內某綠能公司資金,涉犯刑法背信、詐欺、洗錢、侵占罪、商業會計法及銀行法等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押,除康姓被告10萬交保、限制住居外,其他人均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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