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游姓男子(44歲)4年前因與就讀大學EMBA之同學產生齟齬,並見聞臺北捷運殺人案件後,一時惱怒之下於去年12月23日中午12時許,在臉書張貼:「對了中○ Ap107的人 我全部不要 全部下地獄。永世不得超生 還有吳○呈的學生 我全部不要。我要趕進度了。人死的不夠多。」之恐嚇言論,
案經新北市調處查悉後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派「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蕭博騰檢察官偵辦,並在桃園將游男拘提到案後依恐嚇公眾罪嫌起訴,桃園地院日前也依恐嚇公眾罪,判處游男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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