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能源的詐騙案起因於金融機構通報異常匯款,高檢署獲報後發交北檢預警中心展開調查,檢察官之前第一波已起訴主嫌邱志豪與集團總經理吳思漢等17人,依涉嫌違法販售公司特別股,宣稱年利率高達25%、42%不等,不法吸金約2.7億元。
北檢持續指揮警調追查,查出絕對能源另於2021年發行虛擬資產EGT幣、TBT幣,宣稱這兩種虛擬貨幣在市場上需求高,很有前景,2022年起以自創的DeFi「去中心化借貸平台」,讓投資人借貸這些虛幣,保證有不錯的放貸本息,還以傳銷制度讓投資人介紹下線分潤。絕對能源其實把這些投資人的錢拿去買USDT泰達幣後,再進邱志豪等人的錢包,只留部分款項分紅,營造DeFi平台獲利假象,北檢統計,4年多共有1570人受騙,違法吸金高達57億2630萬6537元。
檢察官周芳怡、林小刊偵辦後起訴邱志豪等10人,痛批絕對能源邱志豪等人犯罪情節及惡性重大,向法院具體求刑20年以上,業務總監吳承峰求刑18年,行政副理兼業務七部營運長黃承瀚求刑16年,主管黃俊維、徐翰揚、李勝為、林宇泰各求刑14年,業務員王宥維、楊憲智各求刑8年、9年,檢察官並聲請沒收被告名下勞力士手錶、特斯拉車輛等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