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當時起訴指出,孫幼英是大西洋飲料公司前總經理,她也是協助公司製造飲料的「國信食品」及下游經銷商「旭順食品」的負責人,這2家公司自2017年起就傳出有財務狀況,孫女與大西洋財務經理鍾素娥因而謀劃多起購地、借貸案,想解決財務問題。不過,2人為了讓購地交易順利過關,還以2公司名義開假發票,騙取大西洋購買原料的資金。
檢方統計,孫幼英、鍾素娥前後共掏空大西洋飲料近8.8億元資產,2019年4月間發動搜索行動,並聲押孫女獲准,檢察官調查認定孫女犯行後起訴,孫女被羈押禁見直到隔年3月才獲2000萬元交保。
新北地院一審認定,孫幼英犯罪所得約為7億6千萬餘元,各判刑8年2月、7年6月,合併執行9年6月徒刑;鍾素娥也被判7年6月,全案上訴二審,高院維持原判,再上訴後,最高法院則撤銷發回,高院今天更一審則改認定孫女犯《證券交易法》不利益交易、特別背信2罪名,各判7年10月、7年6月,合併應執行9年2月徒刑,並沒收犯罪不法所得1億852萬餘元,鍾女也被判刑7年9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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