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警查出,當天拍攝火槍片的現場除孫安佐,還有協助點火的陳姓經紀人,以及負責拍攝、後製剪輯的攝影師「佑子」,「佑子」日前也在社群發文,指自己就是影片背後的「藏鏡人」,負責拍攝、剪輯及部分企劃內容。檢警今天下午立刻通知「佑子」與邱皓偉到案。據傳,邱皓偉與孫安佐有簽相關的合作企劃,而「佑子」是邱男找來拍攝影片,2人均被士檢列為被告,今傳喚偵訊釐清案情。
檢察官已問完邱皓偉,訊後諭令他2萬元交保,而掌鏡的江姓攝影師訊後同樣以2萬元交保,但多了限制住居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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