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表示,民生專組王念珩檢察官指揮調查局資安工作站偵辦被告汪姓男子(51歲)利用網路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不實訊息案,於昨日晚間約談汪男到案說明。  

檢方指出,汪男自4月25日起,陸續在臉書社群平臺多個粉絲專頁發布「高雄爆發多人食用馬鈴薯製品後不適送醫」之AI偽造新聞報導之不實訊息,引起社會民眾對於馬鈴薯及其製品食用安全之恐懼及影響相關業者之營運。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汪男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之散播食安不實訊息罪嫌,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桃園地院認為,汪男經訊問後雖認犯罪嫌疑重大,但所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罪為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非有不能具保或限制住居之情形不得羈押,考量本件犯罪情節,基於比例原則之衡量,准以2萬元具保。

桃園地檢署也呼籲網路食安謠言多,請務必先查證來源,切勿隨意轉傳不明訊息,保持冷靜判斷,以免造成不必要之恐慌。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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