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蒙男擔任南市府研考會主委期間,明知「為民服務費」須用於與公務有關的招待或餽贈,卻以職務之便,在多次私人家庭聚餐後,要求店家開立寫有台南市政府統編的發票,再交由不知情下屬填寫動支單,註記為「因應研考業務需要,公務上之招待」,蒙男再蓋章核銷詐領款項,蒙男的李姓妻子購物、用餐時也以同樣手法,將發票帶回給先生核銷。

此外,蒙男還以公款購買22張知名飯店的自助餐券,此節涉犯圖利罪,且貪小便宜行徑離譜,連購買小孩文具,如國小作業簿、馬卡龍捲尺等小額款項都想報公帳,還將公務車當成私家車載家人外出,導致南市府損失過路費、油資約427元,涉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背信罪。

台南地院審理此案,蒙男與妻子均坦承犯行,由律師請求法官減輕其刑與給予緩刑,蒙男當庭哽咽,對於將家人牽扯進來感到悔恨難道,案發後蒙男辭去公職,也沒回到成功大學任教,夫妻倆主動繳回6萬多元犯罪所得,法官判刑並宣告緩刑,檢方建議若法官認定符合緩刑條件,可要求蒙男支付15萬元、李女支付5萬元公益金為附帶條件,兩人均無意見。

台南地院審理此案,判處蒙志成與妻子各2年、1年2月徒刑,宣告緩刑各5年、3年。資料照
台南地院審理此案,判處蒙志成與妻子各2年、1年2月徒刑,宣告緩刑各5年、3年。資料照
作者簡介

莊曜聰

當過廣告業務、公關、房仲、外商講師,輔大新聞傳播系畢業,卻在35歲才重回媒體圈,人生一言難盡,喜歡跟刁民一起,感受人間煙火氣,社會新聞還是最愛,你有故事我有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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