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林男114年間組織詐騙洗錢集團,由林負責聯繫假檢警詐欺話務機房取得被害人資訊,再指揮旗下車手至指定地點領取被害人遭詐欺贓款。

該集團鎖定年長被害人,假冒地檢署、警察機關、戶政事務所主動聯繫,謊稱被害人證件遭冒用並涉及詐欺案件,要求監管被害人財產及帳戶,並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要求被害人不得向其他人告知案情。

被害人不疑有他,依指示至指定地點交付款項及提款卡予偽冒公務機關的詐欺車手,共計遭詐財損達新臺幣437萬餘元。

警方查扣相關證物。翻攝畫面
警方查扣相關證物。翻攝畫面

案經警方數月埋伏蒐證,分別於114年11月13日全國同步掃黑期間及115年1月28日實施兩波行動,並持票順利查緝林姓主嫌及徐姓共犯等10人到案,林姓主嫌及共犯3人遭法院裁定羈押,全案經新北地檢署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

刑事局呼籲,接獲可疑來電自稱檢警、戶政等公務機關,切勿輕信電話中所說「監管帳戶及財產」、「電話或視訊製作筆錄」等說法,務必掛斷電話並撥打165或向當地警察局求證。

詐團組織圖。翻攝畫面
詐團組織圖。翻攝畫面
全民一起來打詐
作者簡介

江孟謙

記者、編輯資歷逾10年,曾任網路媒體、報社,各種領域都略有研究。喜歡閱讀、吸收新知,用具有邏輯的文字道出一切;喜歡旅行、攝影,用豐富的照片精彩人生。擅長找到社會上稀奇古怪的小事物,給好奇的讀者帶來另一番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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