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四分局春社派出所巡佐蔡明佳、警員蔡幸恩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轄內超商報案,指稱有民眾疑似遭遇詐騙。員警到場後發現1名年僅12歲的施姓男童,正依照網友指示操作寄件程序。
男童在員警詢問下,表示滑抖音時看到有人收購手機SIM卡,只要將SIM卡寄給「客服」,就可以拿到3000元。警方查看男童手機對話內容,確認對方以收購SIM卡為由,企圖利用未成年人作為人頭門號從事詐騙行為。
員警當場勸阻施童寄出SIM卡,耐心說明詐騙集團常見話術及手法,並主動陪他返家,向家屬詳細說明事件經過及相關防詐觀念,提醒家長暑假期間應留意子女使用網路及社群平台情形,避免遭不法分子利用,家屬對於店員的機警反應及員警即時協助深表感謝。
第四分局表示,暑假期間青少年接觸網路時間增加,詐騙集團常透過抖音、Instagram、臉書等社群平台,以「輕鬆賺錢」、「高價收購SIM卡」、「出租帳戶賺外快」等訊息吸引青少年上鉤。呼籲民眾切勿將個人SIM卡、金融帳戶或提款卡交付他人使用,以免成為犯罪工具;若發現可疑訊息,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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