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分局表示,武陵派出所昨天17時55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桃園區復興路與朝陽街口有兩名男子發生衝突,警方立即啟動快打部隊,10名警員於3分鐘內趕抵現場將雙方分隔詢問。
警方表示,經了解兩名兩名陳姓男子是朋友關係,嬉鬧間說要練習武術,約定只是比畫動作,期間被害人不小心踢到陳姓男子(39歲),陳男認為對方是故意的,便出手反擊毆打被害人,導致被害人臉部腫脹流血受傷。
由於雙方均表示單純是朋友間的嬉戲,互不提傷害告訴,警方已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款,將雙方函請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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