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起訴指出,黃男住在幼兒園對面,他不滿幼兒園平日幼童嬉鬧聲及廣播聲太吵,曾向幼兒園反映,也向環保局陳情,但始終沒改善,最後選擇以自己的方式解決,他於2024年間上網露天市集拍賣平台,以5850元、1萬餘元分別購買非制式空氣槍、制式空氣槍各1把及2瓶6mm鉛彈2瓶、喇叭彈1盒,計畫朝幼兒園射擊報復。
黃男自去年8月至今年1月間,陸續在住處房間內將空氣槍裝填子彈後,自窗戶瞄準幼兒園射擊,導致幼兒園外牆、廚房外排油煙管、水管、玻璃門等處留有孔洞、破損,也讓幼兒園員工、巷道周遭民眾及附近不特定民眾聽聞槍響聲而心生恐懼,嚴重危害公眾安全。
幼兒園今年2月間發現牆面、玻璃和水管等處越來越多破洞,於是報警,警方研判遭人用空氣槍射擊,比對彈道後鎖定「槍手」就是住在幼兒園對面黃男,於是報請北檢指揮偵辦,果然在黃男家中查扣到2把空氣槍及子彈、電腦、手機等,檢察官偵辦後認定黃男犯行,今依違反《槍砲砲彈刀械管制條例》、《刑法》恐嚇公眾罪起訴黃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