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在機場時沒接受採訪,也沒多做回應,僅丟出離婚協議書,要媒體看「第8條」,內容指出「雙方就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及協議期間的細節,均應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批評、詆毀;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該方應賠償懲罰性金額1億元」
李怡貞見狀發文表示,除了保密條款笑死以外,還有第九條也超級奇怪,「看來就是自己打的協議書,『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由雙方各執乙份保存』」,她疑惑趙建銘一份,陳幸妤一份,那另外一份呢?
李怡貞透露,她隨便去台南一個戶政機關下載的版本,都有「本離婚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訂立後應共同向戶政機關登記始生效力」,公版都寫得完整,「所以這個廢紙應該不是最後登記版本,趙建銘還是在耍招」。
她直言「以為用不是最終版本,公開就可以避免掉1億的賠償,超傻,那這個廢紙版本不就是協議離婚期間的細節嗎,啊你就違反保密條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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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線話題 | 陳幸妤ㄘㄟˋ了趙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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