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隊表示,直屬中隊警員昨晚在蘆竹區文中路一段前設置酒駕勤務攔檢站,針對來往可疑車輛實施過濾盤檢,執勤過程中,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霧燈),隨即上前攔停示意停車接受檢查。攔下車輛後,該名越南籍范姓駕駛神情略顯慌張,面對詢問都支吾其詞,且無法出示足資證明身分的文件。

經警方細心盤查並透過系統比對,赫然發現該名范男不僅失聯長達兩年,進一步查證後發現范男無照開車,警方當場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開出3張罰單、吊扣牌照,並將車輛移置保管;罰鍰將達7萬2千元,范男則於警詢調查後,依法移送民署桃園專勤隊收容處置。

桃園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因應交通新制上路,無照駕駛罰鍰已大幅提高,機車處1萬8千元以上至3萬6千元以下罰鍰,汽車處3萬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查獲失聯移工無照開車。交通大隊提供
警方查獲失聯移工無照開車。交通大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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