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調查,被害人游男(72歲)表示,與嫌疑人傅男(30歲)為多年相識好友,於114年5月將BMW自小客車借予對方無償使用。因近日需取回車輛,另欲再借傅嫌新臺幣240萬元,雙方約定於台鐵新左營站外碰面。但游男表示想取回車子,傅男卻不同意,兩人發生口角,傅男隨即將車輛開走離去。游男一時氣憤就報警。

警方在車上起出現金新臺幣240萬元。翻攝畫面
警方在車上起出現金新臺幣240萬元。翻攝畫面

警方隨即以車追人,於2月9日14時50分許在翠華路與大中路匝道口,查獲傅嫌到案,並查扣涉案BMW自小客車1輛及現金新臺幣240萬元,全案依涉嫌刑法侵占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被害人游男對於該侵佔案不願提告,只要傅男返還車輛及現金即可,但侵佔案非告訴乃論罪之罪嫌,全案依法送辦。

警方呼籲,民眾涉及金錢或財物借貸時,應審慎評估並保留書面資料,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衍生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