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警分局合作派出所警員張存馥、劉宇城,1月24日凌晨2時許,受理33歲曾姓男子至所報案,表示自己於1月20日凌晨搭乘自小客車行經豐原區,因身體不適,且疑似車門未關妥,將抱在胸前的50萬元現金及3支iPhone手機不慎遺失,待事後察覺時,已無法確認確切遺失時間及地點,遂向警方請求協助。
警方受理後隨即調閱沿線路口監視器畫面比對,發現於1月20日凌晨2時許,曾男所搭乘車輛行經豐原區中正路與大社街口左轉時,大量紙鈔突然自車內飛散出來掉落一地,該車駕駛並未察覺即離去,路過民眾見狀紛紛停下汽機車協助撿拾散落現金。
警方通報各派出所協助查詢是否有民眾拾得符合特徵的遺失物,後續再循線調閱監視器,確認撿拾現金民眾的車牌,逐一詢問各車主,最終尋回39萬5千元現金及2支手機。
曾男表示,自己從事殯葬業,當天因向客戶收取業務費用,才會身懷鉅款,若非警方耐心調閱監視器、逐一聯繫拾得民眾並跨所協助,不可能這麼快找回工作用手機與大筆現金,對於警方的積極協助,以及拾金不昧的民眾深表感謝。
合作派出所所長陳盈延表示,民眾平時應提高警覺,妥善保管貴重物品,若不慎遺失,可至「內政部警政署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查詢相關資訊;並提醒拾得遺失物的民眾,應儘速送交警察機關或管理單位,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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