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嫌(約45歲)到案供稱「被攔怕了!」所以才拒檢逃逸,仁武分局針對李嫌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危險駕駛、跨越雙黃線(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逆向(不按遵行方向行駛)、紅燈右轉、不服稽查取締等6項交通違規掣單舉發,分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43、45、45、53、60條規定,合計最高可處新臺幣75,000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

仁武警方27日晚攔查可疑車輛,遭衝撞開槍反擊。翻攝畫面
仁武警方27日晚攔查可疑車輛,遭衝撞開槍反擊。翻攝畫面

相關違規罰鍰細項包括:

·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危險駕駛: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不按遵行方向行駛: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紅燈右轉: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不服稽查取締:處新臺幣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

仁武警方緝捕嫌犯到案。翻攝畫面
仁武警方緝捕嫌犯到案。翻攝畫面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高雄交通大執法!2/9-23春節期間加強交通疏導及安全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