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寮鄉前鄉長陳亞麟涉貪!工程索回扣 屏東地院一審判8年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屏東縣枋寮鄉前任鄉長陳亞麟任內利用主管鄉公所發包工程職務或錄用正職清潔隊員機會,收取回扣與賄賂,屏檢依貪汙罪起訴。屏東地院今(28)日宣判,陳亞麟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8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天1千元計算。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檢方查出,陳亞麟用辦理鄉內公共工程採購機會,先後利用私人特助黃鴻修,該鄉調解委員會主席何世卿作為白手套,向投標廠商收取工程回扣及賄賂,勾結兩家圍標業者,洩漏投標廠商名稱及家數,使內定廠商得標。廠商再依決標金額4%至8%不等回扣款項,連同圍標費用,一併透過白手套轉交陳分配報酬。
黃鴻修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等罪,各處有期徒刑8月至5年4月不等,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又犯詐欺取財,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72萬1,000元沒收。
何世卿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等罪,各處有期徒刑2年5月至4年不等,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現年40歲的陳亞麟2018年時代表時代力量參選枋寮鄉長,當選鄉長時僅32歲,成為該屆全國最年輕鄉長。2022年以無黨籍參選,連任失敗後,陳亞麟曾加入柯文哲選總統時的幕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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