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澄清指出,於去年10月13日接獲家長陳情,反映幼兒於9月下旬在園期間,疑遭教保助理員不當對待。教育局隔日10月14日即派員到園稽查,園方表示原始監視器畫面已逾14日保存期限,遂提供園所留存的翻拍畫面供教育局查閱。

後續教育局審查小組綜合現有影像資料及訪談相關人員等事證,明確認定該案涉及不當對待幼兒情形,並依法啟動後續調查程序。

經查,該班教保助理員及教保員因幼兒打翻水杯,要求幼兒在班級中自行脫下褲子更換並擦拭地面,相關作為已逾合理教保管教範圍,侵害幼兒尊嚴與身心安全,構成不當管教行為成立。兩名涉案人員已於10月中旬陸續離職,目前未於新北教保服務機構任職。教育局對任何不當對待幼兒行為零容忍,依法嚴正處理。

教育局提到,調查過程中,教育局並未僅採信園方說法,而是持續進行事證比對與查核。於家長反映監視器畫面內容與先前所見翻拍畫面有所差異後,教育局即刻查證確認,園方提供給教育局的影像,是將原始畫面局部放大翻拍,未完整呈現全貌,已構成規避行政稽查行為。

教育局強調,該影像呈現方式不影響原先對不當對待行為之認定,但園方規避稽查之作為,已屬重大違規,依法列入裁處。

教育局表示,後續調查中,持續就園方管理與行政責任進行擴大查核,除不當對待幼兒案件外,另查獲園方有延遲通報、未依法配置人員、超額收費及園務管理缺失等多項違規情形。
綜合全案違規事實,已於12月下旬依法合併裁處該私立幼兒園罰鍰共計16萬2,000元,並依規定公告園所名稱。相關裁罰項目包含不當對待幼兒、延遲通報、規避稽查及園務管理缺失等。

教育局已將該園列為後續重點稽查對象,持續強化監督管理,全力守護幼生就學安全。調查期間亦主動關懷家長需求,協助轉介相關幼兒心理支持資源,並尊重家長之選擇與安排。

※教育局處置鶯歌某幼園不當管教時間表

2025年

10/13接獲陳情
10/14稽查蒐證
10/21幼生離園

10-11月
調查小組運作

12月
公布報告結果
確認不當管教案成立並裁罰

11-1月(2026年)
持續強力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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