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汪小菲離婚11年情斷 破億扶養費生變
大S與汪小菲於2010年相識並閃電結婚,據汪於自傳《生於1981》中描述,2人僅見了5次面便結為連理,婚後育有「家人」。不過,這段婚姻走了11年仍到盡頭,雙方於2021年11月上法院調解離婚。
根據雙方離婚協議指出,汪小菲須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38年3月1日止,每3個月給付大S「家人」扶養費300萬元,相當於每月扶養費100萬元,總金額換算破億元。此外,協議中另有教育、才藝、重大醫療及保母等額外費用,亦於協議中逐項羅列。
針對大S個人,汪小菲則另須按月給付她100萬元,並負責清償其住所的房貸、水電費、裝潢費及卡費等。
豈料,大S因於隔年(2022年)震撼再婚舊情人、韓國藝人具俊曄,並分別在同年2月、3月於韓、台2地登記,讓她和汪小菲之間徹底撕破臉。對此,汪拒絕支付扶養費,自同年3月1日起停止給付。
大S兩度追討千萬債 與汪小菲纏訟3年多
同年11月間,大S以家事調解筆錄為據追債,控訴汪小菲未依約給付扶養費750萬元,向法院聲請對汪強制執行。另一方面,汪也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反制,主張他陸續有匯款生活費1752萬餘元,並無積欠相關費用,請求在本案訴訟終結前停止執行。
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院認定汪小菲所支付的費用,應屬協議中「實報實銷」如教育、交通、娛樂等額外花用,不能與3月一期給付的扶養費混為一談,且兩款項無論在性質、支付費用及方式上均有不同,判定汪確實未按期給付扶養費,一審判汪敗訴。事後,汪不服判決上訴至二審。
首役戰勝後,大S趁勝追擊再向汪小菲追討扶養費200萬、250萬元及違約金、夫妻財產500萬元,並已獲法院強制執行727萬6721元、191萬8027元,合計約919萬餘元。汪二度提起債務人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經法院扣除已償還的金額後仍剩530萬餘元,裁定汪若給付擔保金160萬元後,得停止執行。
大S人生謝幕週年 汪小菲和談徐家迎轉機
然而,隨著2案先後進入高院、北院審理期間,大S卻因旅日時染上流感,不幸於去(2025)年2月2日病逝,導致與汪小菲相關的民事訴訟均停擺,迄今已超過1年均無開庭審理。不過,後案就在今年初出現新轉機。
汪小菲在大S辭世後,對「家人」教育親力親為,不僅與新婚妻馬筱梅協力照護,同時也與徐家訂於本月14日召開家事庭調解。據掌握,雙方透過開庭調解持續磋商,距達成共識目標已在「半山腰」;而若順利與徐家談成,未來汪也將向北院呈報合意書,並撤回後案告訴。
至於目前已上訴至二審的前案,據了解,汪小菲和徐家也正協商討論中,一切看似都在往好的方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