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由冠軍建材100%持股的孫公司「信益中國」公司,於2020年以存貨及品牌作價方式,與「大陸海鷗住宅工業」公司共同經營「海鷗冠軍」公司。2024年1月起,冠軍建材陸續取得列入合併財報、有關各子公司的財務資料,卻僅有信益中國未認列海鷗冠軍的相關損益。
因此,冠軍建材透過海鷗冠軍所提供2023年1月至10月的財務報表,推估同年11月至12月的損益,並作成公司2023年度財報。針對這份2023年度的財報資訊,公司亦曾在2024年3月6日的董事會上討論。
隨後於2024年3月28日下午,冠軍建材發布「112年第四季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重訊。此一利空消息公開前3個營業日,公司股票收盤價累計跌幅0.87%;消息公開後次1營業日跌幅4.56%,大於同類股跌幅0.46%;累計消息公開後3個營業日,股票收盤價跌幅14.72%,亦大於同期間同類股累計跌幅1.37%。
然而,巫永固卻在提前得知財報有異的利空消息後,於禁止交易期間內,接連以他人證券戶賣掉手上持股共298股,若以消息公開後10個營業日均價9.82元計算,相當於規避擬制性交易損失25萬9620元。
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由於巫永固於偵查時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25萬9620元,除依涉犯《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嫌起訴巫男,也建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