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於今日下午開庭審理,包括林姿妙、林羿伶均現身到庭,2人雙雙主張無罪。甫開庭,林姿妙便激動起身說道「法官大人⋯」,隨即遭法官當庭制止強調「可以坐著陳述,除非妳站著講比較舒服」,林女才緩緩坐下表示「我沒有做壞事,希望法官能明察秋毫,還我清白」。

檢方起訴,林姿妙等人以處理民間地主所有的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免徵112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鎮98地號土地作為參選縣長的競總使用,之後並持續申請延長臨時性建物使用期限,供作國民黨2020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總使用,讓林女獲有免拆等不法利益達240萬元。

此外,林姿妙自民國2010年3月1日起擔任羅東鎮長,並自2018年12月25日擔任宜蘭縣長後,除了每月領有3萬元租金及月薪15萬元外,竟有上千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更涉嫌指示助理張桂綾以已開立的支票,存入向他人租用或無償借用的金融帳戶後提領,以此洗錢方法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的假象。

針對檢方指控她聯手地主免除徵稅,林姿妙喊冤,這個案子非她經手「完全不清楚」,也不記得地主陳正勳有無向她陳情,更不知道土地被宜蘭縣府列管,因此不可能交辦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處理;至於特殊洗錢罪部分,她則主張帳戶內現金全是「借款」,並沒有向別人借帳戶情事,「我要是有那麼多錢,就不會到處去跟人借錢周轉」,強調「實在冤枉」。

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今日也現身出庭並主張無罪。謝亞庭攝
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今日也現身出庭並主張無罪。謝亞庭攝

林姿妙的辯護律師也控訴,一審以吳朝琴供述對林女及女兒做出不利認定,然而吳男卻在偵訊時遭檢方脅迫、以減刑利誘,導致吳男錯誤指稱受到林女母女指示,並為土地增值稅一事解套。而同樣的狀況也在廉詢時出現,如洗錢部分證人原證稱為「借貸關係」,卻在被廉政官帶到「小房間」1小時後大轉彎,稱是出借帳戶。

律師團指出,林姿妙自上任宜蘭縣長以來,對於民眾陳情均親力親為,然而她公務繁忙,不可能事必躬親、事事信手捻來,在這樣的情況下也都讓手下來處理,如今卻擔負圖利罪名,且林女從主婦轉戰政壇,一肩扛起養育子女重擔,因而與他人借款讓子女就學、生活,卻被冠上特殊洗錢罪嫌,建請二審法官撤回原判決,並諭知無罪。

針對檢方聲請對林姿妙限制出境、出海一事,律師團也說明,林女的家人、財產都在宜蘭縣,絕無逃亡之虞,且歷次開庭也都準時到庭,加上林女本身沒有護照,因此也不可能出國。另一方面,林女從38歲起守寡並從事公職,獲得宜蘭縣府支持連任,如今判決對林女而言已不公平,若還遭限境、限海將對林女心靈上造成打擊。

對此,林姿妙被問及意見時,一度歪樓表示「我38歲時老公過世,但因老公愛政治,她要背債、撫養4子女,才會一直借錢、還錢,我就是這麼辛苦…」,法官見狀便打斷提醒「現在不是辯論,是問妳『會不會跑』?」此時,林女彷彿聽懂才答覆「沒什麼在出國,若有出國計劃會事先陳報」。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全案將於明年2月12日再行開庭。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仙塔律師」聲請限境解禁失敗! 北院:3年出國15次太頻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