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離婚協議「寫法超怪」!原來律師就是陳水扁
離婚過程未請律師 誤中趙建銘陷阱
【陳靜文/綜合報導】趙建銘日前曝光離婚協議書,曾被律師李怡貞嘲諷寫法超怪,像是「自己打的」,如今真相大白,原來離婚協議是由陳幸妤的父親、前總統陳水扁親自操刀!陳水扁今天(11日)突然向女兒陳幸妤道歉,坦言不該不讓她請律師跟徵信社,還親自處理離婚協議書,在趙建銘要求下刪了歸還2300萬元教育基金條款,如今相當後悔。
陳水扁今突然發文,劈頭就是「幸妤,爸爸跟妳道歉」,他坦言,當初為了怕外界知道女兒婚變,親自處理女兒的離婚協議書,並親任見證人,是他叫女兒不要請律師和徵信社,是他誤判自己還有處理離婚協議的能力,誤判自己對人性本善的認知,以為趙建銘會遵守還款的承諾。
阿扁後悔:我錯看趙建銘
陳水扁提到離婚協議過程,當初在趙建銘要求下,他決定把女兒要求歸還2300萬元教育(就業)基金的條款刪掉了,「沒想到這個錯誤的決定,使這條討回2300萬元的路,充滿各種艱辛的障礙。幸妤,對不起,是爸爸錯看他了」。
而回顧當時趙建銘在機場丟出離婚協議書,要媒體看「第8條」,內容指出「雙方就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及協議期間的細節,均應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批評、詆毀;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該方應賠償懲罰性金額1億元」。
李怡貞:像自己打的協議書
李怡貞見狀曾發文表示,除了保密條款笑死以外,還有第九條也超級奇怪,「看來就是自己打的協議書,『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由雙方各執乙份保存』」,她疑惑趙建銘一份,陳幸妤一份,那另外一份呢?
李怡貞透露,她隨便去台南一個戶政機關下載的版本,都有「本離婚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訂立後應共同向戶政機關登記始生效力」,公版都寫得完整,「所以這個廢紙應該不是最後登記版本」。
未料,如今陳水扁跳出來表示,自己親自處理女兒的離婚協議書,證實離婚過程並未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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