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不爽前女友與男同事「過從甚密」 揮一拳就死了|壹蘋新聞網

醋男不爽前女友與男同事「過從甚密」 揮一拳就死了

檢認醋男動機非讓同事重傷 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在北市大同區一家公司上班的蕭姓男子,不滿前女友與于姓男同事走過從甚密,今年5月底凌晨在公司宿舍外當面質問于男,他不滿于男的回應,直接朝于男左臉頰重重揮了一拳,致于男倒地後腦撞地,造成枕骨骨折及嚴重腦幹出血等傷勢,送醫搶救4天仍不治死亡,士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蕭男犯行,今(11)天偵結依傷害致死罪起訴蕭男,將由士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
蕭姓男子不滿于姓男同事與前女友過從甚密,質問時不滿于男的回應內容,憤而向于男左臉頰揮重拳致其後腦撞地死亡。示意圖
蕭姓男子不滿于姓男同事與前女友過從甚密,質問時不滿于男的回應內容,憤而向于男左臉頰揮重拳致其後腦撞地死亡。示意圖

吃醋暴怒重拳打到同事喪命

士檢起訴指出,蕭男與于男是北市大同區同一家公司的同事,蕭男因認于男與他的鄭姓前女友過從甚密、走太近而心生不滿,今年5月26日凌晨0時58分許,蕭男在公司宿舍外當面質問于男。蕭男因不滿于男的回應內容,竟氣憤朝于男左臉頰重重揮拳,于男被攻擊後立刻向後倒地,後腦直接撞擊地面,造成右枕部皮下血腫、枕骨線型骨折,經蕭男送醫後,仍引發小腦及腦幹出血、左腦硬膜下血腫及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等傷勢。于男經醫院搶救4天至今年5月30日晚間11時32分許不治死亡。

動機非讓對方重傷害致死 檢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

檢察官認為,于男家屬提告及警方報告原認蕭男涉嫌重傷害致死,但考量他當時僅出手1次,事後也有親自將于男送醫,無法認定蕭男主觀上要讓于男受重傷犯意,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蕭男。蕭男目前在押,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庭審理,而傷害致死罪為7年以上至無期徒刑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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