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源於2020年間,文男認識了在小吃店工作的女子阿香,並因經常到該店消費而對阿香產生情愫。被愛沖昏頭的文男,即便知道阿香已為人妻仍舊猛烈追求,甚至不斷鼓吹阿香趕緊和丈夫離婚,然而阿香沒有動搖,絲毫未有婚外情的想法。
為了和阿香在一起,文男竟真與妻子離婚,並在2023年7月間對阿香瘋狂示愛,多此以LINE語音訊息稱「寶貝,我還是忘不了你,我愛你」、「你考慮看看啦,我會光明正大的娶你回來」、「你這輩子有沒有披過婚紗?我讓你披」、「這輩子不能做夫妻,下輩子再來做,好不好?」等語。
然而,文男該次的踰矩行為徹底惹怒阿香,收到訊息後便旋即將文男封鎖。豈料,文男遭拒後態度徹底黑化,竟跑到阿香住處的地下停車場洩憤,不僅用利器劃破阿香老公的機車坐墊,更留下「來相找 我叫阿(Y)文 你當作你大顆很漂亮 去乎XX」等辱罵字眼,令阿香憤而報警並聲請保護令。
法院於同年11月27日核發保護令後,文男竟無視法令、變本加厲,數度跑到阿香住家,接連將用過的菸盒、裝有不明液體的寶特瓶放置在阿香的機車置物箱內,之後更直接殺到阿香家門口叫囂徘徊、盯梢守侯,待阿香一出現便跟上尾隨。
阿香夫婦最終是忍無可忍,直接向萬華分局報警提告。案經北檢偵辦,文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檢察官從小花手機的錄影、機車遭毀損的照片,及社區、巷口監視器畫面等認定文男具有犯罪嫌疑,依《跟蹤騷擾保護法》騷擾罪、違法保護令罪及《刑法》毀損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全案進入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判處文男拘役120日、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上訴至二審,文男以罹患慢性精神疾病、須定時就醫服藥為由,且無獨立工作維生的能力,身心狀況均屬弱勢,並表明希望能與阿香調解,請求法院輕判;不過,阿香毫無調解意願,更請求法官重判,法院於日前駁回文男上訴,全案確定。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