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的朱姓男子昨晚於松山區與友人聚餐飲酒,隔日清晨為載著妻子前往台大醫院就診,因擔心遲到便匆忙上路,行經路口號誌轉為紅燈時煞車不及,而佔用行人穿越道。正在執行交管的員警見狀上前盤查,發現朱姓駕駛散發濃濃酒氣。

朱男坦言仍有宿醉情形,對此深感懊悔。警方現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舉發,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員警也體恤朱男狀況,隨後協助其招來計程車,讓其妻子能先行安全就醫。

文山第二分局呼籲,飲酒後無論時間過多久,都應避免駕車。一旦宿醉反應變慢,極易發生危險,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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