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巡官半年分批侵占扣案贓款3百萬元 2大過免職依法送辦
警方主動清查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並追究主管考監責任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名余姓女巡官涉嫌利用管理証物室之便,不到半年時間分批侵占扣案證物贓款約3百萬元,案經警方內部清查發現後昨天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已依《貪污治罪條例》移送桃園地檢署;今天(30日)也提請考績委員會核定一次記兩大過免職,斷然淘汰,並追究相關主管考監責任。
疑經濟壓力 分批侵占贓款
據指出,隸屬於桃園市警局鑑識中心、今年5月派駐在八德警分局,負責証物室業務的余姓女巡官(警大77期畢業、約30餘歲),疑因家人急需資金周轉、面臨沉重經濟壓力,因而鋌而走險,動起侵占扣案贓款的歪腦筋。經分局內部主動清查偵查隊扣案證物發現,涉嫌在半年時間分批侵占扣案證物贓款約3百萬元。
內部清查發現異樣報請檢察官偵揮偵辦 涉貪污治罪條例法辦
經八德警分局在昨天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並擴大清查,目前尚未發現其他員警涉案,余員坦承犯行不諱,全案已依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中,另分局已於今天提請考績委員會核定一次記兩大過免職,斷然淘汰,並追究相關主管考監責任。
八德警分局表示,對於員警違法案件,依法嚴處,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持續要求所屬恪遵警察風紀規定,杜絕類似案件發生。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