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監獄門口舞獅、鋼管秀高調接風 法官忽略這點不罰!警將提抗告|壹蘋新聞網

台中男監獄門口舞獅、鋼管秀高調接風 法官忽略這點不罰!警將提抗告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中報導】台中黃姓男子今年8月23日為了迎接吳姓友人出獄,砸下重資找來舞獅團、鋼管女郎在台中監獄大門前熱舞表演,高調作風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但台中地院審理認為,黃男所為並不構成「藉端滋擾」,裁定不罰。警方與台中監所及矯正協會都認為黃男高調炫耀、影響社會觀感,將檢具新事證向法院提出抗告。
黃男請舞獅團、鋼管女郎替假釋出獄的吳姓友人接風,雖法院裁定不罰,但警方將檢具新事證抗告。翻攝黑色豪門企業
黃男請舞獅團、鋼管女郎替假釋出獄的吳姓友人接風,雖法院裁定不罰,但警方將檢具新事證抗告。翻攝黑色豪門企業

據了解,今年8月23日下午3時許,黃男為替假釋的吳姓友人接風,聘請舞獅團在喧鬧的鑼鼓聲起舞,並露出「恭喜返鄉」的紅布條、鋼管女郎也在花車上熱舞,一行10多人在台中監獄大門前表演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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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認為黃男此舉是藉端滋擾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之妨害安寧秩序行為,將黃男移送法辦。但台中簡易庭認為,黃男警詢時雖坦承聘請舞獅、鋼管女郎是要迎接吳男出獄,並未假借事端滋事擾亂妨害公共秩序或社會安寧,不構成「藉端滋擾」的要件,裁定不罰,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市警四分局指出,行為人故意將過程錄影PO網,嚴重影響社會觀感,收到裁定書後檢具新事證提出抗告,當天轄區春社派出所收到民眾影片,認定違序狀況屬實主動追查並移送,會再查訪目擊者、監所管理員還原事實再提抗告

台中監獄則表示,日後若發現類似行為,都會第一時間予以勸離,並向派出所報案,由警方判斷是否送辦;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則在臉書提出聲明,指出監獄外圍屬特殊敏感場所,這類高調行為可能導致監獄內部管理秩序受干擾,威脅戒護工作,助長脫序歪風,台中地院裁定忽視監獄外圍的特殊敏感性,以及事件對社會秩序的深遠影響,法院應重新審視此類行為的潛在威脅

黃男請舞獅團、鋼管女郎替假釋出獄的吳姓友人接風,法院裁定不罰,警方則將抗告。翻攝黑色豪門企業
黃男請舞獅團、鋼管女郎替假釋出獄的吳姓友人接風,法院裁定不罰,警方則將抗告。翻攝黑色豪門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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