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買賣起糾紛!賣家怒PO買家個資公審下場曝 違反《個資法》判5月|壹蘋新聞網

網路買賣起糾紛!賣家怒PO買家個資公審下場曝 違反《個資法》判5月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一名戴姓網路賣家因與藍姓買家發生糾紛,竟在拍賣網站公布對方的姓名、電話、地址等個資,希望網友來公審她,案經藍女提告後,桃園地院以戴女所為係為達情緒宣洩之目的,逾越蒐集個人資料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依違反個資法判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桃園地檢署。資料照片
桃園地檢署。資料照片

判決指出,戴姓女子(41歲)因在網路販賣考試參考書籍而與藍姓女子發生糾紛,涉嫌在去年4月間在社群蝦皮拍賣《賣家買家相互靠杯區》網站「蝦皮拍賣黑名單」、「新公布黑名單與棄單跑單者近來PO就對了」等張貼藍女姓名、電話及地址等個資,案經藍女發現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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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女坦承其張貼對方個資之目的係希望大家公審她,桃園地院認為,戴女所為係為達情緒宣洩之目的,逾越蒐集個人資料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而與公共利益無關,審酌其恣意揭露個人資料,欠缺尊重他人隱私權之法治觀念,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又矢口否認犯行,未具悔意,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素行、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對被害人隱私所生危害等,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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