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衛生所爆涉無處方提供瘦瘦針775支 衛生局罰10萬元|壹蘋新聞網

台南衛生所爆涉無處方提供瘦瘦針775支 衛生局罰10萬元

違反藥事法依法開罰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黃泓哲/台北報導】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爆出瘦瘦針流向爭議。食藥署表示,經台南市衛生局查核發現,該衛生所去年共採購780支俗稱「瘦瘦針」的GLP-1受體促效劑藥品,但其中有775支未能提出醫師處方箋供應紀錄,涉及違反《藥事法》規定,將對相關行為人裁處10萬元罰鍰,案件也已移請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
 台南衛生所爆涉無處方提供瘦瘦針775支。資料照
台南衛生所爆涉無處方提供瘦瘦針775支。資料照

食藥署追查流向 發現大量藥品紀錄異常

食藥署指出,GLP-1受體促效劑目前核准用於體重控制的成分包括tirzepatide、semaglutide及liraglutide,皆屬於處方用藥,必須經醫師診察評估後開立處方,並由藥師調劑發給病人,不得任意提供或販售。

為加強管理,食藥署自113年起與地方衛生局合作展開專案稽查,並自114年10月起將相關藥品納入追溯追蹤管理項目,要求藥商定期申報流向資料。今年進一步分析申報數據後,發現部分流向異常,於115年3月將資料交由地方衛生局查核,其中就包括新化區衛生所。

775支去向不明 提醒民眾勿自行購買施打

據中央社報導,食藥署表示,經台南市衛生局調查後確認,新化區衛生所購入的780支藥品中,有775支未依規定憑醫師處方箋供應,已違反《藥事法》第50條及第92條相關規定,因此依法裁罰10萬元。食藥署強調,瘦瘦針屬於處方藥物,民眾應透過正規醫療管道取得,並依照醫師指示使用,切勿透過來路不明管道購買或自行施打,以免因藥品來源不清或使用不當,對健康造成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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