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紘頤表示,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並非一開始就會被國家收走,而是經過一定程序。依規定,主管機關會先將未辦繼承土地列冊管理,列管滿15年後可進行公開標售或拍賣,拍賣所得價金會交由法院提存,若權利人在10年內仍未領取,才可能依法歸屬國庫。

他指出,這段期間都還有機會保障自身權益,因此繼承人不應放任土地長期無人處理。至於為何會有大量祖產土地多年無人辦理繼承,原因不一定是繼承人無法協議分割,而是往往涉及高額遺產稅、登記規費以及逾期未辦繼承的罰款,導致部分繼承人即使想解決,也可能因負擔過重而選擇暫時擱置。

顏紘頤說明,若繼承人中有人願意主動處理,只要申請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即可解決未辦繼承列管問題,但實務上,主動處理者可能必須先面對相關費用壓力。此外,即使完成繼承登記,日後若要進一步聲請法院裁判分割,也可能因繼承人眾多或難以聯繫所有人,增加處理難度。

因此,有些繼承人會認為,與其花費大量時間、金錢處理,不如等待政府列管期滿後拍賣,再由權利人領取價金。對此,顏紘頤認為,現行列管15年的時間可能過長,若縮短至10年甚至5年,讓土地權利狀態更早明確,對國家與社會整體發展可能更有利。

部分繼承人因遺產稅、規費及罰款負擔過高,祖產土地多年未辦繼承,最終遭列管拍賣。取自Pexels
部分繼承人因遺產稅、規費及罰款負擔過高,祖產土地多年未辦繼承,最終遭列管拍賣。取自Pexels
作者簡介

高沛生

新聞編輯,關注政治新聞、社會議題、體育賽事與流行文化,重視深度與時效並行,期望透過報導促進公共討論,持續以文字記錄時代脈動。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遺產刪除子女特留分? 律師反對!曝2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