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靜儀指出,台糖當時接觸的是尚未完成精煉的粗油半成品,因品質及契約要求進行自主檢驗,發現不符合自家標準後並未完成交易。她表示,台糖此舉屬於企業原料管理機制的一部分,目的在確保未來精煉後的產品品質符合食品安全規範,與市售成品食用油的管理標準並不相同。

林靜儀進一步說明,中聯油脂遭調查與裁罰的原因,在於完成精煉後的食用油產品苯駢芘含量超過法規標準,且在接獲客戶反映後仍持續出貨,直到多次檢驗結果均顯示超標後才向主管機關通報。她認為,這才是中聯遭到裁罰的關鍵原因,而非單純因原料檢驗出問題。

針對外界批評,林靜儀質疑,將半成品與成品油脂放在同一標準下比較,形同混淆視聽。她強調,食安法規範並處罰的是最終上市販售的食用油產品,而原料與半成品管理則屬於食品業者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制度的一環。她也再次質疑,為何在中央介入專案調查前,地方政府未主動對中聯油脂進行相關稽查。

本文依《新聞倫理政策》《新聞規範》《事實查核政策》採訪撰寫,如有疑問與指教請見《更正政策》

作者簡介

黃泓哲

曾在網路媒體任職,從體育新聞起步,因熱衷追蹤全球醫療大小事,用簡單的文字分享艱澀的醫藥專題,用溫暖的話語在白色巨塔中說真相,專注撰寫醫學、護理、藥品、長照、教育、疾病等相關專題。 To be a journalist is to care deeply for people; to be a good journalist is to turn that care into the pursuit of sol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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