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藥師陳宜萱指出,所謂「處方藥」必須經醫師診斷並開立處方箋後才能取得;而「指示藥」則是由藥師評估使用者狀況後提供,通常安全性較高、已有長期使用經驗,且重大副作用風險較低。若藥品從處方藥轉類為指示藥,主管機關最重要的考量就是安全性,包括是否有足夠臨床使用經驗、是否容易觀察副作用,以及是否存在被濫用的可能。
陳宜萱認為,事後避孕藥若改列為指示藥,最大的優點在於提升取得速度。因為事後避孕藥必須在性行為後盡快服用,越早使用效果越好,若能直接由藥師提供,可減少民眾掛號就醫的時間,提高避孕成功率,也有助降低非預期懷孕發生的機率。
不過她也提醒,事後避孕藥並非百分之百有效,若服藥後沒有持續追蹤,可能錯過避孕失敗或子宮外孕等異常狀況。她建議未來若開放藥局購買,應搭配限量包裝、清楚易懂的用藥說明及藥師諮詢制度,讓民眾了解服藥後的注意事項。此外,不論是否出現不適症狀,都建議在性行為後約14天驗孕,或月經延遲超過1週時盡快就醫檢查,以確保自身健康與安全。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21款沙拉油含一級致癌物 專家示警「2類食物」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