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消防局昨天下午4時10分接獲報案,1名年約36歲的男子在新光三越某義式餐廳用餐,出現嘔吐、頭暈、腹痛症狀,被救護車送醫治療。初步了解是餐廳員工誤將小蘇打粉當成糖粉灑在鬆餅上,顧客吃下過多小蘇打粉造成不適,經治療後已無大礙。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稽查,業者表示誤將小蘇打粉當作糖粉使用於鬆餅製作,小蘇打粉雖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但經查疑有過量使用情形。
食安處表示,業者疑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已依同法第41條規定,責令業者自今(21)日起暫停作業,立即改善並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另現場衛生查核發現部分缺失,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後續複查如仍不合格,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此外,食安處說,此案後續將依同法第49條規定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依法究責,以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
食安處提醒,小蘇打粉雖可依法作為食品添加物使用,但若過量添加,除可能影響食品風味外,也可能造成消費者出現唇麻、心悸等身體不適症狀。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雪隧「北上封閉塞爆」!端午收假5車連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