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案部分,裁罰金額最高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旗下「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因涉及誇大不實,被裁罰510萬元。其次為「日東商事有限公司」的「Slimmit食事對抗酵素膠原凍」,因宣稱醫療效能遭罰270萬元;第三為「雙江生技有限公司」的「代謝調控醫能精露」,同樣涉及醫療效果宣稱,被裁罰230萬元。衛生局強調,相關違規已依法裁處。
從媒體類型來看,違規廣告以網路最多,共407件,占78.3%,其中公司官網224件最多,其次為Facebook、Instagram及YouTube等社群平台。違規內容則以減肥瘦身類最多,占16.5%,其次為美容皮膚與提升免疫力;化粧品則多涉及宣稱膠原蛋白增生、抗發炎及生髮等誇大效果。
衛生局提醒,食品僅提供營養與熱量,並不具醫療或療效功能,民眾應謹記「停、看、聽」原則,選購前冷靜思考、詳閱標示並諮詢專業醫師(如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家庭醫學科醫師林意筑)意見,避免誤信誇大廣告延誤就醫。同時也提醒業者,刊播廣告前應遵守相關法規,不得涉及療效或誇大不實,違者將依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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