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公校、私校所得稅扣除額認列不同 潘文忠送大禮:將修法拉齊|壹蘋新聞網

捐款公校、私校所得稅扣除額認列不同 潘文忠送大禮:將修法拉齊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王良博/台中報導】現行法規規定,捐款給公立學校可以100%認列所得稅扣除額,但捐款給私校卻未能全額認列。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今(26)日在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中提案,應修法讓捐款私校也能全額認列所得稅扣除額。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近期已跟財政部、行政院討論,已取得共識,未來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會捐款給私校,可全額認列所得稅扣除額。潘文忠此話一出,大學校長會議現場隨即響起熱烈掌聲。
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在全國大學校長會議提案,希望捐款給公校、私校的所得稅扣除額認列,應修法改為相同。王良博攝
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在全國大學校長會議提案,希望捐款給公校、私校的所得稅扣除額認列,應修法改為相同。王良博攝

113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昨天、今天(1/25、1/26)舉行,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今天於會議中提案,希望教育部提出《私立學校法》、《所得稅法》修法建議,或者由教育部與各大學共商,提出修法版本。

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說明,按照現行法規,捐款給公立學校,可以100%認列所得稅扣除額,但捐款給私立學校,僅能認列70%或35%,有違公私立學校興學基金的公平。

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建議,應修法讓捐款給私立學校,也可以全額認列所得稅扣除額。

在提案提出後,教育部長潘文忠詢問現場人員意見,隨即說看起來在場私校校長都認同,此時現場響起一陣掌聲。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彰表示,對於公私校捐款能夠認列所得稅扣除額,高教司一向認為應該有相同標準,也朝此方向努力。然而,朱俊彰提醒,公立學校的財務有一定的監理機制,若私校與公校的捐款所得稅扣除額相同,私校的財務監理要更加強化,可透過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協助強化私立大學財務。

潘文忠則說,此事私校反應很久,經過幾年持續跟財政部討論,近期也在行政院討論,目前已經有共識,要將捐款給公私立學校認列的所得稅抵扣額拉齊,未來透過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捐款給私校,可以全額認列所得稅扣除額。

潘文忠進一步說明,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的提案中,牽涉太多法規,預估將以修《私立學校法》就能解決。未來將邀請相關單位進行討論,看看如何修法,將於立法院新會期提出修法。

潘文忠說明後,現場再度響起熱烈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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