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道女婿」賣日本禁藥 挨罰12萬元!食藥署半年抓132件|壹蘋新聞網

「北海道女婿」賣日本禁藥 挨罰12萬元!食藥署半年抓132件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台灣人很愛買日本藥品,網紅「北海道女婿」(本名陳逸璽)看準價差,於網路販售「合利他命EX PLUS 紓解疲勞強效錠270粒」,但陳男並非藥商也無藥品許可證,涉嫌違反《藥事法》,食藥署去年接獲檢舉後在3月移送檢調,台北地檢署審酌陳男認罪,依過失輸入禁藥罪處分緩起訴1年,開罰12萬元罰金。
「北海道女婿」陳逸璽(右)違法販售禁藥,挨罰12萬元罰金。翻攝北海道女婿
「北海道女婿」陳逸璽(右)違法販售禁藥,挨罰12萬元罰金。翻攝北海道女婿

陳逸璽的Youtube頻道「北海道女婿」擁有23.6萬人訂閱,他與日籍妻子在日本經營旅行社,同時架設網站代購各種日本商品。

食藥署是在去年3月接獲檢舉並移送檢調,檢調委裝成買家訂購一罐合利他命,收到的商品外包裝沒有台灣藥品許可證號,屬於未經核准輸入藥品,即禁藥。陳逸璽涉犯過失輸入禁藥罪,檢方考量陳男坦承犯行,事後下架商品且非專門販賣日藥,予以緩起訴1年,須支付公庫12萬元,並要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食藥署目前也有跟地方衛生局及海關合作,定期稽查市售藥品並加強抽查進口快遞郵包,來主動監控網路非法販售藥品或者代購行為。去年1月到6月,配合地方衛生局進行網路販售偽禁藥查緝,總計查獲132件,均已移送處分。

王德原說,這類案件多半是從國外寄送藥品到台灣,或者民眾從國外購買自用藥品,但是又在國內販售,違反《藥事法》第22條,如果發現疑似販售偽禁藥品,會移請地方衛生局進行行政調查,必要情況也會移請檢調協助偵辦。

王德原提醒,個人在網路販售藥品,涉及無照藥商,違反《藥事法》第27條,可依同法第92條,處3-200萬元罰鍰。如果涉及輸入偽藥或禁藥,違反《藥事法》第82條規定,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如果行為人明知道是偽禁藥,販售或意圖販售、陳列,違反《藥事法》第83條規定,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以下罰金。

食藥署呼籲,不要從網路購買來路不明藥品,標示不清或宣稱療效的藥品,有用藥需求應該就醫,或者到藥局等正當管道取得合法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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