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離婚率在亞洲排名第二
根據內政部統計,2021年國內的離婚對數4萬7888對,已連續4年下降;整體來看近10年離婚概況,101年起至110年,離婚對數呈波動趨勢,101年5萬5835對最高,103年下降至5萬3144對後,106年又緩增至5萬4439對,不過總體來說台灣離婚率僅次於中國,在亞洲排名第二,或許我們可以思考,那是什麼原因讓婚姻這麼不堪一擊。
報載《偷腥無權訴請離婚? 2出軌人夫聲請釋憲:限制婚姻自由》,憲法法庭辯論「離婚有責性」違憲的議題,以往想離婚自己不能犯錯,而如果犯錯還想主動離婚,法院是不會同意,但如果「離婚有責性」不在具有絕對性拘束性時,那代表以後離婚就不必看誰對誰錯,只要有一方過不下去,就可以要求法院判決離婚。雖然可能會因此有更多在婚姻中犯錯的人,卻可以提出離婚,但對於願意維持婚姻的人,可能反而更強而有力的提醒。
離婚者婚齡佔比分析
從婚齡中位數來說為7.95年,顯示半數離婚者婚齡未超過8年,這當中又以婚齡未滿5年的對數占34.75%最多,創下近10年新高,事實上以結果來看,自102年起至110年,民眾未滿5年離婚者占比皆超過30%,而且有逐年升高趨勢。
以前古人常說「七年之癢」,以分析看起來也不無道理,但是更多的是5年以下的關卡。因為現代人更中是事業及自己的生活,尤其是職場更多的新女力崛起,那些不怎麼樣的男生,也越來越不容易維持優勢。當進入婚姻後更是因為雙方的權力結構改變,當其中一方看不到對婚姻的未來時,就很有可能選擇早點結束,給彼此新的開始。
走出婚姻之後,不論是哪一方的生活、情緒感受都會發生變動,如何重新定義自己的角色與位置,就成了下一個人生階段的挑戰。有趣的是,婚齡30年以上者離婚對數也略增,或許是因為不少銀髮夫妻雖然一路走過了許多年頭,但是在孩子都大了所以了無牽掛,或是本來就沒有子女,但是在經歷了多年的相處後感情變淡,趁著還有自主生活的能力時,為自己或另外一半給予開啟下一春的機會。
收益之外也盡社會責任
從行銷的角度來思考,從如何更鞏固希望一直維持下去的伴侶,或是在婚姻中碰到問題時的有力幫助者,甚至是就算婚姻即將告終,怎麼和平結束甚至是有破鏡重圓的機會,都成了這個世代的新商機。
在這裡我分析出7種可以在這個「一言不合就離婚」的時代,找到品牌的任務,包含:陪伴角色的建立、溝通方式的轉化、法律及談判的支援、內在自我的探索、重建關係的幫助、迷茫未來的探索,以及重新開始的鑰匙。
當品牌幫助消費者在可能發生離婚甚至到離婚後的身心幫助能有所協助時,不但能為品牌帶來收益,從社會責任來說也對於降低離婚的可能,及未來的生活重建,能有更正面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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