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兩則新聞仍有許多可惜之處,讓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的積極角色,極容易讓民眾忽視與誤會,筆者在此誠懇提供相關單位參考:
中心最主要的任務並非諮商
首先,新聞內強調台北市將於民國114年多建置六處社區心衛中心,以達到「心據點」與「心靈好厝邊」的目標。這個口號喊的響亮,然而應該審慎思考為何要「成為據點」?這是社區心衛中心最重要的工作嗎?新聞中不斷呈現在中心內有完善的硬體設施、舒適的諮商環境,讓民眾可以充分利用,隨時都能「找得到、用得到」;但仔細思考,這是社區心衛中心在未來5年甚至10年最主要該推動的業務嗎?
其實台北市內不乏環境美、氣氛佳的心理治療所或心理諮商所,若以今年此時於衛福部網站的統計資料即顯示,光台北市的心理治療/諮商所就超過80家,縱使收費情況有別,但以「心理治療/諮商」的角度來說,不得不省思社區心衛中心是否有必要與這些心理機構比拼?尤其在新聞中用甚多篇幅與圖片來介紹社區心衛中心提供諮商服務,更容易讓民眾誤會中心最主要的任務與角色。
積極提供社區專業服務角色
其次,很明顯這兩則新聞較類似於政策推廣的相關內容,如果真的要這樣宣導,筆者建議更應該要強調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內「多種專業人員如何於社區主動服務的積極面」,例如:藉由活動關懷訪視的照片/影片、直播、故事敘述、podcast等各類方式,系統性地將目前衛福部強調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於「連結醫療與社區的橋樑」的角色突顯出來,然後再做新聞的宣傳。
事實上,今天(11/4)要進行第三次《精神衛生法》修法於立法院中的黨團協商了。在先前過程中,衛福部的主事者皆再三強調社區衛生中心是要以「個案管理」為基礎,做好精神病人的銜接與社區關懷。然而,試問若每每看到關於社區心衛中心的新聞,皆強調做為「據點」、提供「諮商空間」的內涵,衛福部的主事者難道不會擔心,中心在個案管理的角色與實質服務的執行成效嗎?難道不會覺得,政策落實與否需要更謹慎的去審視嗎?
強化硬體人力更需有所突破
社區心衛中心的角色本就多元,也沒有說就不能設置心理治療的空間提供給需要的民眾;然而,如同新聞內所述,這樣的社區心衛中心是從民國89年就在台北市成立了,時至今日早已超過20年。如果不有所突破或改進,而只是將人力擴充,加強硬體設施,其實是相當可惜的!
誠摯請求政策執行單位更紮實符合未來社區心衛中心的角色與成立目的來運作,相信若可看到更多元的中心服務於新聞呈現時,必更能達到宣傳的效果與民眾的讚許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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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新聞倫理政策》、《新聞規範》與《事實查核政策》採訪撰寫,如有疑問與指教請見《更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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