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重啟核三廠,台電擬採購新燃料棒,預計2028年重啟。審計長陳瑞敏昨(5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質疑,核四廠燃料棒2018年7月開始陸續分批運往美國原廠處理,回美國原廠拆解、異地存放,但至今未能順利出售,還額外支出4億多元儲存費用,如今核二、核三卻計畫再購入新燃料棒,他坦言「當然政策的問題也有,但是管理的問題也有」。民眾黨立委洪毓祥昨質詢時提到,當時核四燃料棒運往美國求售沒人買,現在核二核三重啟又要再買燃料棒,這一來一往的損失估80億,從審計角度來看,質疑這個屬於正常營運成本?還是屬於政策錯誤所產生的損失。

曾文生表示,不同的核能機組,所使用的燃料棒不同,不同機組的燃料棒都要經過特別設計,核電廠燃料棒均為量身訂做,不是核一、核二、核三、核四的燃料棒可以互相流用。

對於核四燃料棒,曾文生指出,台電公司依照2018年立法院決議,要求台電將核四的燃料棒送到國外。若要貯存在核四廠內,其安全防護的安全規格比較高,台電核能系統的同仁評估過,若要留在廠內,要有保警進駐,相關花費較高,送出去有一定花費,一年是1到2億元之間。

核三是否2028年重新運轉一事,曾文生重申表示,基本上台電是送審查,審查通過的時間與要求條件,由主管機關核安會決定;台電就是按照法規,做運轉執照申請工作,包括提供再運轉計劃、自我安檢結果,送交給主管機關、監理機關審查。審查通過的時間以及要求的條件,都是由主管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決定。

作者簡介

許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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