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長年以縝密的工作流程、龐大的量產體系與跨部門協作打造技術壁壘。這些專業知識不靠單一文件,而是上萬名工程師在長期試產、量產與改善循環中累積而成。台積電董事長魏哲家也強調,「若技術真的能被輕易帶走,台積電今天就不會是這個樣子。」

然而,即使技術難以複製,人才流動仍可能讓競爭者取得某些敏感訊息,使企業不得不依賴法律手段。然而,真正困難的地方就在這裡,法律並不是完美的防火牆。

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葉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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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難關:營業秘密很難證明、也很難量化

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葉茂林受訪指出,高科技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多來自智慧財產權,但與外界想像不同,最難防的往往不是技術外洩,而是「舉證」。

「專利的申請人需要公開揭露其完整的技術內容,才能獲得最長20 年的保護期;而營業秘密不必公開,理論上可以永久。但問題在於,營業秘密受到侵害時,舉證非常難。」葉茂林指出,企業除了要證明資訊具備營業秘密要件(秘密性、經濟性及合理保密措施),還得證明資訊如何被取得、如何被利用、對公司造成多少損害。

這些環節在半導體製程中往往牽涉大量文件、參數與流程,舉證難度極高。他坦言,多數營業秘密侵權案件,如涉及刑事,需符合「須排除任何合理懷疑」的高門檻;而在民事求償部份,法院最終認定的損害賠償金額「往往遠低於企業原有的主張」。

葉茂林指出,許多高科技企業在實務上早已會提前監控異常行為,例如員工離職前的 USB 複製、Email 大量傳輸等。他直言:「當你知道員工要離職,你就不應該再讓他接觸營業秘密。」這也是企業日常的第一道防線。

葉茂林推測,台積電除了在羅唯仁離職面談時再次確認其簽署的保密與競業禁止義務外,極可能也會向新東家(英特爾)發出了律師函或信件「溫馨提醒」,告知該員身上背負的合約及法律義務;此舉能讓新東家在聘用時有所顧忌,甚至擔心被拖下水而承擔連帶法律責任,藉此達到效果。

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羅唯仁。翻攝自工研院官網
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羅唯仁。翻攝自工研院官網

制度第一道缺口:競業禁止是真正隱形的戰場

外界多聚焦於營業秘密,但葉茂林認為,「競業禁止」其實更值得注意。多數科技公司在勞雇契約中就會預先簽訂,離職面談時也會再次確認,以避免工程師立即跳槽至競爭對手。他指出,這些條款雖然低調,卻是企業最常使用的內部武器。

此外,企業也會主動寄出「提醒信」給對方公司,告知離職主管接觸過哪些技術、簽署過哪些義務,並提醒若違反將提告。這些信件通常不會公開,但在高科技業界非常普遍。

至於外界關注羅唯仁是否可能被引渡回台,葉茂林直言:「台美沒有引渡條約。」即使雙方有司法互助協定,也不包含引渡。他以東帝士的陳由豪為例,多數人在國外落腳後幾乎不可能再回台。但他也強調,台積電的全球訴訟經驗豐富,且財力雄厚,若選擇在美國提起民事訴訟,告到天涯海角都不是難事。

制度第二道缺口:國安法保護夠不夠?

台經院產經資料庫總監劉佩真提醒,企業自身努力不足以因應全球人才戰。僅靠薪資留人並非長久之計,台灣需要更具吸引力的退休制度、持股制度,並強化智財保護與競業限制,從制度面補強高階人才管理。

羅唯仁事件與2奈米洩密案皆已提升至《國家安全法》層級偵辦。國科會公告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中,「14 奈米以下製程技術」屬經濟部管轄國家核心技術。2奈米洩密案三名被告遭控涉犯《國安法》意圖域外使用而擅自重製核心技術營業秘密罪,顯示政府以國安視角嚴格把關。

國科會主委吳誠文表示,若涉及核心技術與營業秘密,將與法務部合作依《國安法》加重罰則。他指出,台積電研發中心人數龐大,資料並非易於模仿,但政府仍會協助釐清,以避免傷害。經濟部次長何晉滄也強調,羅唯仁所攜資料是否涉及國家核心技術,將配合高檢署調查認定。

全球半導體競賽已從製程設備轉向「人才競爭」,圖為電路板上的半導體。路透社
全球半導體競賽已從製程設備轉向「人才競爭」,圖為電路板上的半導體。路透社

真正的挑戰在未來:人才流動比技術更難守

劉佩真強調,全球半導體競賽已從製程設備轉向「人才競爭」。台灣工程師基數有限,若沒有更積極的人才培育、跨國人才引進與教育升級政策,未來 5–10 年恐面臨量能瓶頸,影響台積電在美、日、德的全球化布局。

台積電的戰爭不再只是「技術領先」,而是能否建立一套讓人才願意留下、技術能被傳承、法律能真正落地的制度防線。技術可能守住,但法律與制度的漏洞若未補齊,下一場半導體戰爭將不只是挖角與反挖角,而是一場跨越國安、法制、文化與人才的長期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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