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自去年7月至今年6月,與謝姓女子共被拍到14次碰面,互動模式幾乎固定,由郭台銘搭乘保母車前往約定地點接送女方,再一起前往大溪高爾夫球場打球。報導也指出,兩人不時會返回郭台銘位於大溪山莊的住處,停留約45分鐘至1小時後再離開。
李宜貞表示,媒體花費長達一年時間跟拍整理互動紀錄,若非掌握一定證據,不太可能刊出相關報導,「通常新聞上看到這種花邊曖昧新聞,往往都是無風不起浪,週刊也怕被告,所以一定是收到相當的證據才敢這樣寫。」她認為若報導內容屬實,謝姓女子疑似透過粉絲身分刻意接近郭台銘,而郭台銘則可能享受來自對方的崇拜與稱讚,「男人通常就是享受這種被欣賞的感覺。」
李宜貞也從法律角度提醒,單純一起打高爾夫球、聊天、在球場休息室用餐或按摩,並不構成侵害配偶權的行為,「除非後續發展到進一步的不當男女關係,否則光是一起打球並不足以認定違法。」她也提到,真正的問題往往在於曖昧互動容易影響夫妻感情,「愛在曖昧不明的時候最美」,並認為若明知對方已有家庭,仍頻繁製造相處機會,難免引發外界質疑。
李宜貞最後更點名郭台銘,直言與其花時間陪女球友打球,不如多陪伴家人,甚至語帶調侃表示,希望郭台銘也能多關心弟弟郭台強旗下森威能源的經營狀況,相關發言也再度掀起網友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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