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噁男網友遭強拍性影像 女告性侵被認合意!法官改依這罪名判1年2月
暴力男打傷女網友還命下跪 傷害、恐嚇判刑4月再挨告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北市張姓男網友前年(2024)與女網友小蘭(化名)一見面就如乾柴烈火大玩性愛遊戲,2人正激情時,張男竟錄2人性愛影像惹惱小蘭直嗆「不要再拍了」、之後又因張男對女方動粗,短命戀僅1個月就結束,小蘭怒告張男性侵並強拍性影像,台北地院日前審結,認雙方合意性交,但小蘭確有拒絕張男拍攝性影像,因此依《個資法》判張男1年2月徒刑,可上訴。
男女網友一見鍾情 激情嘿咻2天
判決指出,小蘭與22歲的張男在社群軟體相互追蹤後於2024年6月間互動後燃出愛的火花,同月16日凌晨2時許,2人在張男的座車後座「車震」,隔天(17日)晚間9時許,又在張男住處嘿咻,張男於是邀小蘭同居,但遭小蘭婉拒,張男因而惱羞成怒。同月27日凌晨1時許,張男要看小蘭手機內通訊紀錄遭拒,憤而在速食店外痛毆小蘭害頭臉受傷,甚至逼下跪,小蘭驚嚇不敢接張男電話及訊息。
張男不爽小蘭斷聯,竟在同月29日在社群傳訊警告小蘭,「幹嘛,訊息不會(應為回)?覺得這樣很高上(應為尚)」、「你再給我裝死 我真的會爆炸」。小蘭決定分手並提告,張男於是認錯被依傷害、恐嚇等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定讞。但張男在傳恐嚇訊息時,提到「讓你們看一些更好看的」,小蘭擔心與張男嘿咻的性影像外流,再告張男強制性交、強拍性影像。
女拒同居挨打遭恐嚇 男網友傷害、恐嚇判刑再挨告性侵、強拍性影像
張男出庭不認罪,辯稱是小蘭同意拍性愛過程留念,若不願拍給應當下反抗,怎會在完事傳訊息關心他「趕快洗澡睡覺喔」、「對不起我不是不想陪你」等,且從未外流性愛影片,更沒硬上。
小蘭則指控張男在2人激情時突然拿手機錄影,她立刻閃躲、用撥開鏡頭與遮住臉部,還叫張男不要再拍、刪除影片,張男沒停手。小蘭出庭時崩潰痛哭說覺得很丟臉,擔心影片外流,且雙方反目後,張男曾揚言「妳知道其實我影片沒有刪掉,還是說妳要看一下」。
法官勘驗張男手機裡內影片,確認小蘭在鏡頭前不停轉頭、用雙手遮臉,頻頻對張男說,「不要再拍了,會拍到臉」、「我真的要生氣了」,張男仍強拉小蘭雙手,就是要錄下小蘭全臉、裸體與性愛影片。
噁男合理化犯行 法官勘驗影片認他強拍女方性影像
小蘭還是在完事後傳訊息給張男表達不安,「那你會尊重我嗎」、「我真的不喜歡打砲到一半拍那個什麼奇怪的影片真的很解」、「我也希望你可以刪掉」、「我很認真」、「幹我連做夢都會夢到那個影片外流」。
不願拍性影像不代表拒絕嘿咻 法官改依個資法判刑
法官認定小蘭不願被拍性愛影像但沒拒絕性愛,張男不尊重女方意願,還找藉口合理化犯行,因此將檢方起訴的對被害人錄影而加重強制性交罪,改依《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論處,因此審酌張男欠缺性別平等意識及性隱私概念,又不認罪、也沒和解,犯後態度不佳,依本案所犯2罪各判8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2月徒刑,並沒收拍攝的的iPhone 14 Pro手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