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律師24日發布聲明,宣稱已與全部30多位被害人達成和解,二審今(25日)宣判,改判1年6個月、緩刑4年,對此,林智群指出關鍵字「緩刑」,並表示心得就是有錢真好。
他指出在法院裡,雖然不是有錢買生、沒錢買死,但有錢人在訴訟程序裡面,確實可以取得比較好的優勢,不僅可以找好律師處理案子,還有財力跟被害人和解,換取原諒和法院給緩刑。
不過林智群表示,黃子佼聲稱跟所有被害人和解,他覺得不太可能,「黃子佼持有2200多片未成年人影片,被害人只有30幾個,可能嗎?」他直言,黃子佼只是和「願意站出來告他」的被害人和解,至於那些害怕二次傷害不願意出來的被害人,「黃子佼是不可能找到他們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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