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被化名「K小姐」的女子控訴,2006年在她17歲時,擔任黃子佼的泳裝模特兒,遭他以「為藝術犧牲」等話術,觸摸隱私部位,還跨坐性侵、拍裸照。雖已事隔多年,K小姐希望黃子佼能公開道歉,但黃子佼卻始終未回應,於是她憤而到北市婦幼警察隊提告。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2024年7月2日,以他字案被告身分首度傳喚黃子佼,但黃子佼臨時請假,數日後才在律師陪同下出庭應訊後被請回。檢察官逐一調查相關事證後,今以罪嫌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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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陳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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