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佳租豪宅被爆刁難買家 律師說話了!她本來就沒義務配合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今(17日)王思佳被周刊爆料,指她月花23萬在台北內湖租屋,房東有意賣房,王思佳不買又刁難想看房的買主,像是時間難喬,或約早上7點,導致房子難出售。不過,律師林智群卻認為「她本來就沒義務配合」。
據《鏡週刊》報導,屋主1年前就想出售,王思佳很喜歡該豪宅卻買不下手不想搬,處處刁難有意購入的買主看房,配合度低,時間難喬,要不就約早上7點冷門時間,還嚴格審核看屋者身分,讓屋主和仲介業者十分頭痛。不過,王思佳稍早也發聲明反擊,並揚言提告。
律師林智群也認為,王思佳都付租金租了房子,取得房子使用權,「房子也是她的隱私權一部分,沒必要讓別人進進出出」,就算是房東或屋主,沒經過她同意,也不能闖入,不然就構成侵入民宅罪。
林智群說,房東都不能擅自進入了,那可以讓房仲帶人來看房子嗎?不是不行,但是就是「要取得房客同意」,在房客可以配合的時間,進去看,王小姐同意了,但給的時間不好,那也不是她的問題,「因為她本來就沒義務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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