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劉基鴻經紀公司聲明:
本 (111) 年 8 月 29 日晚間賽後,署名「Austin L. Chang」之 Facebook 用戶利用私 訊功能傳訊予劉基鴻選手,內容提及假球之不實指控,甚至以惡意言論恐嚇、羞辱基鴻及 其親屬。躍樂運動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後稱本公司) 為代表基鴻之經紀公司,自事件發生 起即與選手討論應對方案,並同時向味全龍球團及中華職棒球員工會通報。
對於球迷的批評指教,基鴻一直都以正面的方式看待,當作自己進步學習的動力,但對於 人身攻擊以及涉及家人的恐嚇、侮辱言語,實屬無法容忍。
本公司已就該用戶之惡意行徑 保留相關證據,請「Austin L. Chang」於本年 9 月 3 日 17:00 前,向選手及受影響之 對象公開道歉與澄清。
如期限內未完成,本公司將協助選手報警並提起訴訟,相關賠償將全數捐給選手指定之公 益團體或基層學校。 感謝所有支持基鴻及中華職棒的球迷們,也希望呼籲大家理性的討論,一起維護友善包容 的職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