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嚴「役男體位標準」上路!BMI逾45、身高144公分以下才免役
高血壓須合併器官病變 替代役分A、B級
【王宇德/台北報導】因應藝人閃兵漏洞,國防部與內政部修正的新版「體位區分標準」28日正式上路,針對身高、體重及高血壓等免役條件大幅收緊,其中BMI須超過45才符合相關免役標準,身高免役條件則縮限至144公分以下,取消過去身高196公分以上即可免役的規定,讓超高、過重役男也可能納入服役範圍。
BMI要超過45
體重方面,現行BMI小於15或大於35,即可能符合免役體位;新制則將過重免役門檻提高至BMI大於45。以身高170公分的役男為例,體重須超過約130.2公斤,才達到過重免役門檻,較現行標準明顯提高。
身高方面,新制取消196公分以上的免役規定,免役身高條件調整為144公分以下;常備役體位身高下限則調整至150公分,145至149公分者列為替代役A級體位。
高血壓須住院連續監測
針對高血壓,新制規定須達中度以上,且合併心臟肥大、腎病變或周邊血管病變等實質器官病變,才符合免役條件;肺動脈高血壓則須併有後遺症。中、重度高血壓役男接受相關判定時,還須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監測,以提高判定客觀性,防止造假。
替代役分A級、B級
此外,新制首度將替代役體位細分為A級、B級,並調整體檢後仍無法確定體位者的治療觀察期,由現行6個月延長至1年。國防部表示,體位區分標準將與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同步發布施行,自10月31日起正式實施,後續役男體位判定將依新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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