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樹文指出,最近他接到一件民眾陳情案,桃園市平鎮區山峰自辦市地重劃案,從2012年間籌備會時期開始,即已對外出售所謂「抵費地」投資權利,並與民眾簽署買賣契約;有民眾花1200萬元買了2百坪土地,在去年底開始配地時卻一分土地都配不到,大半輩子血汗錢慘遭詐騙。

但令人想不通的是,桃園市府地政局從一開始就准許成立籌備會,多年來也持續派員列席該重劃會歷次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這麼長的時間,他們難道不知道這裏面出現什麼問題嗎?

段樹文表示,依據《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42條第1項規定:「抵費地之出售,應於重劃工程竣工驗收並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為之。」換句話說,在重劃尚未完成前,即提前對外出售抵費地,本身就有重大違法疑義。而同辦法第18條也明定:籌備會、重劃會如有違反法令,主管機關應予警告,甚至撤銷其決議。

他也質詢地政局是否早已知悉該重劃案有提前出售抵費地情事?地政局到底有沒有查核過重劃會對外募集資金與出售抵費地情況?有沒有調閱契約?有沒有發函要求說明?有沒有依第18條進行警告?有沒有依法撤銷相關決議?還是選擇視而不見?如今發生上千萬的土地詐騙案,市府要如何處理?

桃園市府地政局長蔡金鐘指出,山峰自辦重劃區自93年成立籌備會至103年核准成立重劃會止,均未獲民眾反映投資詐欺情事。直至114年始接獲民眾陳情,經轉重劃會查明民眾所附債權契約書相對人從未擔任該重劃會代表人,已建議其如有疑義應向相對人請求給付或循司法救濟途徑維權。另因該重劃區尚未辦竣土地權利變更登記,並無違法出售抵費地情事。若後續民眾有需求,市府將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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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鎮區山峰市地重劃會。張沛森攝
平鎮區山峰市地重劃會。張沛森攝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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